科技成果转化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按照《塔里木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2〕45号)相关规定,经塔里木大学2025年校长办公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我校 农 学院 梅拥军 教授作为主要成果完成人的 1 项 农作物新品种生产经营权 实施转让,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塔创棉495”棉花品种生产经营权独家转让
二、转化方式
成果转让
三、成果受让方
新疆芯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四、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新品种生产经营权独家转让价格由创世纪种业有限公司和塔里木大学梅拥军教授与成果受让方自主协议定价,拟交易价格为 60 万元人民币,创世纪种业有限公司与塔里木大学转让经费按照1:1分成。
五、利害关系
成果受让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六、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该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七、公示期
公示15天(2025年06月19日—2025年07月04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疆技术转移中心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太鹏
联系电话:0997-4682009
南疆技术转移中心
2025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