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南疆技术转移中心 发布日期:2026-05-06
我校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一种农业灌溉用水杂质过滤装置” 实用新型专利,因年费缴纳逾期未补缴,专利权已依法终止,不具备成果转化效力。相关成果转化合同已依法终止履行,后续事宜与合作方协商处置完毕,权责清晰,无法律纠纷。
中心已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完善专利台账与年费提醒机制,开展专利法律状态全覆盖核查,严格成果转化事前合规审查。
今后中心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全流程监管,压实管理责任,强化风险防控,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南疆技术转移中心
2026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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