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按照《塔里木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2〕45号)相关规定,经塔里木大学2026年校长办公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我校 水利与建筑工程 学院 王兴鹏 教授作为主要成果完成人的 2 项 实用新型专利 实施转让,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一种农业灌溉用水杂质过滤装置”和“一种适用于农田加气灌溉水的降温装置”。
二、转化方式
技术转让(专利权)
三、成果受让方
宁夏中弘和科技有限公司
四、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专利转让价格由成果完成人通过三方询价方式议定,2项专利成果拟交易价格均为10万元(合计20万元人民币)
五、利害关系
技术秘密受让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六、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该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疆技术转移中心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七、公示期
公示15天(2026年3月19 日—2026年4月 2 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疆技术转移中心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太鹏
联系电话:0997-4682009
南疆技术转移中心
2026年3月19日